有些人可能出于各种需求需要使用VPN翻墙工具;有些人这样做可能是为了牟利……这个时候,可能会出现更严重的后果。记者近日从宝安法院获悉,两名被告人因向他人出售VPN翻墙工具牟利而被判刑。
被告龚某是一名软件从业者,经常需要使用VPN翻墙工具访问国外网站。 2018年以来,为了牟利,龚某向他人提供从国外网站下载的账号和密码,帮助其下载并登录绕过翻墙软件,直接访问国外网站。他总共为100多人提供了这项服务,每月收费25元。元或180元/年。
宝安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龚某提供了专门用于入侵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和工具。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提供入侵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,判处龚有期徒刑。 8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。
另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覃某认识网络上一名销售具有旁路功能的路由器的卖家,其在网络上发布广告吸引顾客。顾客通过网店下单后,秦通知卖家并

宝安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秦某非法经营具有VPN旁路功能的路由器,扰乱市场秩序。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。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。 。
许顺田编辑
